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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借域名关键词行骗147万

来源:法制晚报 时间:2015-03-17目录:业界资讯浏览:1164次 
     3月16日报道,“在2014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在注册域名和关键词后,诈骗客户的维护费。”武某等8人利用此种方法共诈骗网络运营商及个人共147万余元。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对武某等8人进行了宣判,武某获刑10年6个月,李某获有期徒刑10年,其余6人被判4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据了解,这是全国此类案件首起宣判。

检方指控,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间,武某、李某开办公司招聘施某等人,以虚构买家,维护优化或转卖域名、关键词等方式,骗取康某、史某等12人共计147万余元。检方认为,武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武某供述,他和李某擅长互联网技术,2013年7月,两人在昌平成立北京中科万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业绩很不好。

“看到抢注域名有一批人挣了钱,我们于是开了一家网站用关键词注册域名。后来觉得注册域名维护费更容易。”李某称,除互联网域名外,还包括手机APP的“关键词”,实际上关键词和域名只是一个网络“概念”,并没有实际的东西。

在武某的策划下,两人先后招聘了施某等6人,从网上寻找或购买客户资料,施某等人按照事先拟好的话术单开始联系客户行骗。

施某等人称,他们根据客户从事的行业,为其开发网络关键词、注册域名、维护客户端,通过这些方式促进客户的营销。“我们告诉客户,有人要抢注他的关键词,如果不注册,可能会影响到域名使用。”有些客户经不住忽悠,按照施某等人的要求打款。

公司业务员按照武某给的客户资料,利用座机与客户联系,问客户是否在网上注册了关键词,如果客户说已经注册,其就问客户是否了解APP、全网通址等关键词资源,并建议注册。

过几天,武某会安排其他业务员冒充买家与该客户联系,告诉客户欲高价收购其关键词,但必须先完成注册APP、办理全网通址等,并以各种其他理由促使客户多注册几个关键词。

据了解,该公司为二级代理,具体业务要交给一级代理商办理,公司赚取差价。公司人员冒充买家不会购买客户的关键词资源,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吸引客户在公司做业务赚钱。以此种模式,8人骗取12人14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等8人构成诈骗罪,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