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于2014-11-14收录在优站分类目录,目前累积访问人数为988。更新时间:2023-06-17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